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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若干認識
注:《對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若干認識》由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清控人居環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中國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聯合編制(排名不分先后),深圳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負責統稿,如引用成果請注明。
主要參與人員(排名不分先后):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王家卓 王晨 張偉 張春洋 胡應均
深圳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任心欣 俞露 彭劍 周丹瑤 胡愛兵 黃俊杰 湯偉真 鄔惠婷 郭秋萍 丁淑芳 張亮 陳世杰
北京清控人居環境研究院有限公司:馬洪濤 趙冬泉 周丹 康彩霞 郭迎新
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白偉嵐 王國玉
中國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盛況 趙昕 劉超
主要審查人員(排名不分先后):車伍 李俊奇 任希巖等
一、對規劃編制的認識
1、需求與定位
2、工作難度
3、工作要求
二、編制技術要點
1、調研與基礎分析技術要求
2、規劃范圍劃定的方法
3、排水分區和管控單元劃分的方法
4、海綿空間管控格局的研究方法
5、豎向規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銜接
6、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目標值的確定與分解方法
7、海綿措施的規劃與落實方法
8、納入法定規劃體系要點
9、海綿評估與監測方法
三、規劃成果與實施建議
1、成果組成
2、規劃實施
3、區域雨水排放制度試點構建
一、對規劃編制的認知
1、需求與定位
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是在城市規劃建設中落實生態文明理念的重要內容,涉及到工程與非工程措施,關系建筑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城市綠地、河湖水系等方面的建設項目,需從規劃、建設、運行維護、管理全周期開展管控。
目前我國各城市普遍存在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編制需求,主要體現在:
需要全面謀劃。2015年國辦發75號文件提出,2020年各城市20%以上的面積要達到海綿城市要求,規劃建設管控機制、目標指標和實施路徑、建設內容和建設時序急需規劃來進行落實。同時,文件中提出的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自然生態空間格局、海綿設施規劃、區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以及“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等技術路線也都需要通過專項規劃來全面謀劃。
亟待統籌實施。海綿城市建設是通過城市規劃建設管控,系統管理城市雨水,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的途徑,涉及到城市水生態、水環境、水安全、水資源等方面的內容,而非單純的市政設施建設,其理念和要求需要專項規劃統籌,從而在城市建筑與小區、道路與廣場、綠地等各要素中落實并有機銜接,相互配合,系統實現。
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是以解決城市內澇、水體黑臭等問題為導向,以雨水綜合管理為核心,綠色設施與灰色設施相結合,統籌“源頭、過程、末端”的綜合性、協調性規劃。因此,海綿城市專項規劃需要在評估相關規劃——包括土地利用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城市水資源、污水、雨水、排水防澇、防洪(潮)、綠地、道路、豎向等專項規劃的基礎上,統籌研究,并將海綿城市規劃成果要點反饋給相關規劃,再通過上述相關規劃予以落實。缺少上述相關規劃或者已有規劃,但是質量不高、指導性不強的城市,應補充補充編制相應規劃或完善相關內容。
2、工作難度
海綿城市建設涉及水生態、水環境、水安全、水資源甚至水文化各個方面;相比傳統的工程規劃,海綿城市規劃關注的是通過城市規劃建設管控系統解決城市水問題的方案,而不是單純的工程建設。
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需要系統分析城市水問題,在明確問題的前提下,制定系統解決方案。對老城區以問題為導向,提煉整理為工程系統和地塊指標體系;對新城區以目標為導向,以保護好城市自然生態本底為基礎,明確規劃建設管控的目標及指標體系,統籌發揮綠色基礎設施和灰色基礎設施的協同作用。因此,海綿城市規劃必須因地制宜,統籌協調,優化匯總指標體系,系統梳理建設項目,保障項目實施后能夠達到多方面要求,確保實施效果綜合效益最大化,避免項目間的矛盾沖突。
海綿城市專項規劃需要建立在水生態、水環境、水安全、水資源等方面規劃完善的基礎上,編制工作非常復雜,主要表現在理念、技術、體制等多個方面:
一、理念方面。在規劃編制時要求從工程導向向問題導向轉變,要注意系統性,綜合考慮源頭、過程、末端的有機整合,不能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變成單純的低影響開發規劃和指標分解規劃。
二、技術方面。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編制需要模型、監測評估技術的輔助;而這些新技術的應用水平在我國目前普遍還不高。
三、體制方面。海綿城市建設涉及到規劃、園林、建筑、水利、市政等多個專業,需要多主管部門(財政、發改、規劃、國土、城建、水務、園林、環保、氣象)的協調配合;規劃方案是多部門的博弈和協調的結果。
3、工作要求
因編制基礎條件和技術水平的差異較大,造成各地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成果水平參差不齊。為有效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的總體目標,我們認為各地應盡力保障和提升規劃成果水平,至少應達到下列幾個方面的要求,并明確提出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一、確定核心目標和指標。研究城市基礎條件和現狀問題,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必要性、方向與要解決的主要問題,確定建設標準和指標體系,提出關鍵指標,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的要求。
二、劃定海綿空間管控格局。對城市的山水林田湖自然本底進行全面摸底,識別需要管控的海綿空間,構建海綿城市的自然生態空間格局,提出保護與修復要求;評估海綿城市建設技術的用地適宜性;劃定海綿城市管控分區,提出對城市豎向的管控要求,分解相關海綿指標,明確建設策略和指引。
三、制定綠灰結合的系統方案。著眼于城市水循環來統籌考慮問題的解決:既要堅持目標導向,確保城市雨水徑流能夠就地得到有效控制,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同時又要突出問題導向,系統識別城市內澇積水、水體黑臭、河湖濕地生態功能受損等問題,并提出相關的解決方案。各地在綠灰解決問題的策略制定上應實事求是、因地制宜,抓住主要問題與矛盾:灰色基礎設施較完善的地區可主要側重綠色設施系統的構建和灰色系統完善;灰色基礎設施建設較差的城市應同步統籌考慮綠灰結合,在彌補欠賬的同時,注重提升綠色設施建設水平。
四、銜接相關規劃。通過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編制,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徑流污染控制率、排水防澇系統等有關控制指標和重要內容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中明確需要保護的自然生態空間格局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空間開發管制的要素之一;指導控制性詳細規劃盡可能考慮獨立匯水區的因素,進一步將指標落實到地塊和市政設施,奠定規劃建設管控制度的基礎;銜接城市豎向、道路交通、綠地系統、排水防澇等相關規劃,將規劃成果要點反饋給這些專項規劃,并通過專項規劃的進一步細化,確保海綿城市建設的協調推進。
五、確定海綿建設重點區域。結合各城市十三五規劃發展需求和現狀存在問題,在排水分區完整的基礎上,明確2020年(乃至2030年)海綿城市建設的重點區域與項目內容。重點區域應在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指導下,編制海綿城市詳細規劃,將分解到排水分區或控制性詳細規劃單元的管控要求再進一步分解,落實到地塊建設的控制指標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項目上,為構建區域雨水排水管理制度奠定基礎,以更好的指導實施地塊管控和建設實施,滿足各地規劃建設管理訴求。
具備條件的城市,詳細規劃層面的重點區域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可與全市專項規劃一并編制;大(中)城市應統籌安排、分項編制。
二、編制技術要點
1、調研與基礎分析技術要求
1.1基礎資料
需收集的資料分為基礎資料和輔助性資料。基礎資料是進行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必備資料,輔助性資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豐富規劃內容和成果表達。
(1)基礎資料
1) 地形圖(比例尺視規劃范圍的面積大小而定)
2) 規劃區近30年日降雨數據,如果規劃中需要模型評估的,還需收集多年分鐘間隔的降雨數據。
3) 城市下墊面資料(包括國土二調GIS更新圖、最新現狀用地圖、最新高分辨率衛星影像圖)
4) 土壤類型分布情況(如果為回填土,說明回填類型、分布范圍、回填深度)、土壤密度、土壤地勘資料(土壤孔隙率、滲透系數)、規劃區地勘資料(土壤及地下水位信息)、地下水埋深分布圖、漏斗區、沉降區等分布圖
5) 城市排水體制分區圖、合流制溢流口分布(如果有管線普查數據及報告最好)
6) 近些年城市內澇情況(內澇發生的次數,日期,當日降雨量,淹水位置,深度,時間,范圍,現場照片,災害損失情況,原因分析)
7) 重要的相關專項規劃:城市供水、節水、排水防澇、防洪、城市豎向、綠地系統、道路交通、城市水系統等專項規劃
8) 規劃區已有的總體規劃、控規等成果
9) 現狀及規劃用地特征分類(可分為5類:已建保留、已批在建、已批未建、已建擬更新、未批未建等)
10) 城市藍線劃定與保護制度
11) 城市綠線劃定與保護制度
12) 城市污染治理行動規劃或計劃(河道水質改善方案、城市雨污分流改造資料)
13) 規劃區三舊改造、棚戶區改造規劃或計劃
14) 規劃區近期在建及待建道路計劃
15) 規劃區現狀及規劃城市公園名錄、等級、概況、范圍圖(CAD或GIS)
16) 重要生態空間分布圖:包括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濕地等。
17) 十二五、十三五地方經濟發展規劃、城建計劃
18) 現狀水系分布、水環境情況,環境質量報告書
19) 污染源普查報告及相關資料
20) 環境保護污染物總量控制實施方案
(2)輔助性資料
1) 水土保持規劃、水土流失治理專項規劃等
2) 規劃區工程地質分布圖及說明、地質災害及防治規劃、地質災害評價報告、地質災害分區圖
3) 規劃區現狀場地及已批在建、待建場地詳細方案設計圖
4) 規劃區已有和海綿城市相關項目(項目資料,報告,現狀照片)、老舊小區改造(方案、實施效果)
5) 城市供水管網的分布情況及建設年限(供水漏損嚴重地區,供水管網年久失修的)
6) 園林綠地灌溉用水定額、市政用水定額
7) 現有和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投資渠道梳理
8) 水源保護區比例、城市水源的供水保障率和水質達標率
9) 初期雨水污染特征
10) 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生態建設規劃、生態市建設規劃等
11) 城市水資源綜合規劃,水資源分析,用水需求分析
12) 供排水現狀設施(水廠、污水廠、再生水廠、泵站、管網等)
13) 再生水利用現狀、相關規劃及目標
14) 暴雨內澇監測預警體系及應急機制
1.2基礎分析的深度
通過海綿城市基礎資料的分析與研究,達到以下要求和深度,奠定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的基礎:
(1) 明確城市現狀硬質下墊面比率、生態保育水平、不良地質(對海綿有不利影響區域)的分布、工程建設方面地方傳統特色做法;
(2) 明確設計雨型、降雨強度公式、典型場降雨情況;
(3) 明確土壤滲透性、地下水位分布,鹽堿土的分布狀況和鹽堿化程度;
(4) 明確城市開發前多年平均降雨、蒸發、下滲和產流之間的比例關系;
(5) 明晰給排水基礎設施水平、明確現狀存在問題區域和成因;
(6) 明確目前產流特征與徑流控制水平;
(7) 梳理出法定規劃中海綿相關內容;
(8) 提煉土地利用、豎向、綠地等相關專項規劃中海綿相關安排;
(9) 明確地方經濟承受能力和規劃未來發展方向等。
2、規劃范圍劃定的方法
專項規劃暫行辦法規定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規劃范圍原則上應與城市規劃區一致,同時兼顧雨水匯水區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態要素的完整性。
在實際操作中,一般可考慮兩個范圍:一個是需要劃定海綿管控分區的規劃范圍,該范圍應以城市建設用地增長邊界為核心,包括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城市遠景發展用地、進行降雨匯水計算和模擬必需的自然基底、必須進行綜合管控的區域等;一個是在此基礎上適當外延放大的研究范圍,可根據大區域的地形圖進行流域分析,同時結合外圍生態屏障來確定,研究范圍的主要規劃內容是確定自然生態格局。
3、排水分區和管控單元劃分的方法
3.1排水分區劃分
排水分區一般分為流域排水分區、支流排水分區、城市排水分區和雨水管段排水分區,其劃分應遵循“自大到小,逐步遞進”的原則。
流域排水分區為第一級排水分區,主要根據城市地形地貌和河流水系,以分水線為界限劃分,其雨水通常排入區域河流或海洋,反映雨水總體流向,對應不同內澇防治系統設計標準。
支流排水分區為第二級排水分區,主要根據流域排水分區和流域支流,以分水線界限劃分,其雨水排入流域干流,對應不同內澇防治系統設計標準,某些城市可能不存在該類排水分區。
城市排水分區為第三級排水分區,是海綿城市建設重點關注的排水分區,主要以雨水出水口為終點提取雨水管網系統,并結合地形坡度進行劃分,對應不同雨水管渠設計標準。各排水分區內排水系統自稱相對獨立的網絡系統,且不互相重疊,其面積通常不超過2平方公里。值得注意的是,當降雨徑流超過管網排水能力時,形成地表漫流,原有的匯水分區會將發生變化,雨水徑流將從一個匯水分區漫流至另一個匯水分區。
雨水管段排水分區為每段管段所服務的匯水范圍,其劃分相對簡單,主要是在第三級排水分區基礎上,根據就近排放原則和地形坡度進行劃分,其面積通常不超過2公頃,對應不同雨水徑流控制標準。
在劃分方法上,流域排水分區和支流排水分區的劃分主要基于DEM(數字高程地形圖),采用GIS水文分析工具來提取分水線和匯水路徑,實現自然地形的自動分割。城市排水分區的劃分主要以雨水管網系統和地形坡度為基礎,地勢平坦的地區,按就近排放原則采用等分角線法或梯形法進行劃分,地形坡度較大的地區,按地面雨水徑流水流方向進行劃分。雨水管段排水分區主要采用Theissen(泰森)多邊形工具自動劃分管段或檢查井的服務范圍,再對地形坡度較大的位置進行人工修正。
3.2管控單元劃分
根據城市總體海綿城市控制指標與要求,應針對每個管控單元提出相應的強制性指標和引導性指標,并提出管控策略,建立區域雨水管理排放制度,實現各分區之間指標銜接平衡。
管控單元劃分應綜合考慮城市排水分區和城市控規的規劃用地管理單元等要素劃分,應以便于管理、便于考核、便于指導下位規劃編制為劃分原則。各管控單元的平均面積宜在2-3平方公里,規劃面積超過100平方公里的城市可采取兩個層次的管控單元劃分方式(一級管控單元與總規對接、二級管控單元與分規或區域規劃對接),以更好與現有規劃體系對接。
4、海綿空間管控格局的研究方法
海綿空間管控格局重點關注水敏感和風險地區的保護,是城市大生態格局的一種。參考生態規劃研究方法,可應用以下思路:
4.1海綿基底識別
識別城市山、水、林、田、湖等生態本底條件,研究核心生態資源的生態價值、空間分布和保護需求。
4.2海綿生態敏感性分析
海綿生態敏感性是區域生態中與水緊密相關的生態要素綜合作用下的結果,涉及到河流湖泊、森林綠地等現有資源的保護、潛在徑流路徑和蓄水地區管控、洪澇和地質災害等風險預防、生物棲息及環境服務等功能的修復等。具體的因子可包括:河流、濕地、水源地、易澇區、徑流路徑、排水分區、高程、坡度和各類地質災害分布、植被分布、土地利用類型、生物棲息地分布及遷徙廊道等。
在海綿生態敏感性分析中,采用層次分析法和專家打分法,給各敏感因子賦權重,通過ArcGIS平臺進行空間疊加,得到海綿生態敏感性綜合評價結果;并將其劃分為高敏感區、較高敏感區、一般敏感區、較低敏感區和低敏感區。
4.3海綿空間格局構建
運用景觀生態學的“基質——斑塊——廊道”的景觀結構分析法,結合城市海綿生態安全格局、水系格局和綠地格局,構建“海綿基質——海綿斑塊——海綿廊道”的空間結構。海綿基質是以區域大面積自然生態空間為核心的山水基質,在城市生態系統中承擔著重要的生態涵養功能,是整個城市和區域的海綿主體和城市的生態底線。海綿斑塊由城市綠地和濕地組成,是城市內部雨洪滯蓄和生物棲息的主要載體,對城市微氣候和水環境改善有一定作用。海綿廊道包括水系廊道和綠色生態廊道,是主要的雨水行泄通道,起到控制水土流失、保障水質、消除噪聲、凈化空氣等環境服務功能,同時提供游憩休閑場所。
4.4海綿城市建設技術的用地適宜性評價
綜合考慮地下水位、土壤滲透性、地質風險等因素,基于經濟可行、技術合理的原則,評價適用于城市的海綿技術庫。可將規劃區分為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普適區、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有條件適用區、海綿城市建設技術限定條件使用區等,其中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普適區可以采用所有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有條件適用區有部分技術不適用,海綿城市建設技術限定條件使用區僅考慮特定的一種技術或不適宜采取任何一種技術。
4.5海綿建設分區與指引
首先,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對于建設用地、非建設用地的劃分,將海綿建設分區分為非建設用地分區和建設用地分區兩大類。
(1)非建設用地海綿分區。綜合考慮城市海綿生態敏感性和空間格局,采用預先占有土地的方法將其在空間上進行疊加,根據海綿生態敏感性的高低、基質-斑塊-廊道的重要性逐步疊入非建設用地,一直到綜合顯示所有非建設用地海綿生態的價值。
(2)建設用地海綿分區。綜合考慮城市海綿生態敏感性、目標導向因素(新建/更新地區、重點地區等)、問題導向因素(黑臭水體涉及流域、內澇風險區、地下水漏斗區等)和海綿技術適宜性,采用預先占有土地的方法將其在空間上進行逐步疊加,一直到形成綜合顯示所有海綿建設的可行性、緊迫性等建設價值的分區。
根據非建設用地海綿分區、建設用地海綿分區的特點及相關規劃、相關空間管制的要求等,制訂各海綿分區的管控指引。
5、豎向規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銜接
豎向規劃是實現城市雨水徑流控制和塑造生態優美景觀等建設目標的重要規劃技術。海綿城市豎向規劃應結合地形、地質、水文條件、年均降雨量及地面排水方式等因素合理確定,并與防洪、排澇規劃相協調。海綿城市豎向規劃優化工作主要包括:
(1)現狀分析。運用GIS等技術手段分析城市用地的豎向情況,包括用地的坡度、控制點高程、地面形式、場地高程、坡向、用地排水等;分析城市現狀道路高程情況,包括道路的縱坡和排水情況;分析城市中重要的護坡、擋土墻、堤壩等防護工程情況。
(2)明確排水分區的主要坡向、坡度范圍。通過豎向分析確定各個排水分區主要控制點高程、場地高程、坡向和坡度范圍,并明確地面排水方式和路徑。
(3)識別城市的低洼區、潛在濕地區域。通過城市豎向和土壤條件分析,識別城市現有豎向條件下的低洼區和潛在濕地區域,提出相應的豎向規劃優化設計策略,以減少土方量和保護生態環境為原則,上述區域宜優先劃定為水生態敏感區,列入禁建區或限建區進行管控;劃定需要保留的超標雨水輸送廊道,使之優先成為城市綠地系統與城市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確定綠線和藍線。
(4)利用模型模擬的方式方法,對現狀和規劃道路的控制高程進行模擬評價。識別出易澇節點,對道路控制點高程進行優化調整。如道路場地受限時,可將局部路段與周邊用地進行協調設計,通過雨水措施進行雨水徑流控制和蓄滯。易澇區周邊的城市公共空間宜結合規劃布局進行優化調整,設置為綠地或下沉式廣場等具有海綿功能的用地。
(5)在編制跨越溢洪道、排澇河道、溝渠等過水設施的道路豎向設計時,其高程控制點應與滿足過水設施防洪排澇標準的凈空高度相協調。
6、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目標值的確定
與分解方法
6.1目標確定方法與思路
各城市應針對本地一個或多個氣象站點,通過統計方法得到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設計降雨量曲線。通過曲線可以得知,不同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對應的不同設計降雨量。
但各城市采用什么樣的值作為目標,應結合本底條件、經濟水平合理確定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目標,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定量或定性的分析后,綜合確定。
(1) 本地水文評價。與城市所在區域的降雨特征(強降雨頻次、降雨頻率分布等)、地質特性(巖石、軟土等)、地形地貌(平原、丘陵、臺地等)、氣候特點(蒸發、冰霜等)有關。通過總結主要特點,找到本地水文循環的一般規律。
(2) 本地問題分析。與城市亟待通過海綿城市建設解決的問題有關,可能是水安全、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中的一項或多項,通過分析問題,定量或定性分析源頭、過程、末端水量、水質控制的貢獻度。從而明確徑流控制需求。
(3) 本地城市建設特色與經濟承受能力分析。總結本地的城市建設特點(綠地和水系分布、硬質下墊面狀況等),結合經濟承受能力,明晰本地海綿城市建設的難易程度和承受度。
有條件的地區,除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設計降雨量曲線外,建議加強研究設計雨型方面分析,以明晰典型降雨過程對產匯流過程的影響。
6.2目標分解的方法與思路
一般情況下,應從目標和問題出發,建立各種類型地塊的海綿模型,結合源頭設施的經濟性、可行性,明晰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的目標值,并做反復試算分解,利用模型輔助評估。
《深圳市海綿城市專項規劃》采用了如下思路:根據不同雨型分區和土壤,對不同用地類型進行措施初定,得到各類地塊的控制體積,然后對片區、流域及整個城市進行控制量的加權復核,不斷優化調整措施(指標)與目標,使之銜接,具備可操作性。具體步驟如下:
(1)劃分流域:根據深圳市境內河流的位置、流向,結合地形分區、豎向規劃、規劃排水管網,劃分九大流域;
(2)劃分管控片區:根據各流域內河流水系流向、地表高程、規劃排水管渠系統,將九大流域劃分為25個管控片區;
(3)統計城市各類建設面積:根據深圳市法定圖則(城市規劃一張圖)統計各流域/管控片區內各類型下墊面用地面積,包括建筑類用地(新建、綜合整治、保留)、道路類用地(新建、保留)、公園綠地類用地、生態綠地。
(4)典型下墊面模型及控制體積確定:構建各下墊面地塊SWMM概化模型,根據不同雨型分區(東部、中部、西部),不同土壤條件(粘質壤土、軟土),不同下墊面(植被覆蓋),在初設的指標體系下進行模擬,得出不同分區、不同土壤條件、不同下墊面類型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目標值和地塊控制容積。通過模型認識各類項目在本地條件下的產流狀態和產流規律,評價降雨雨型、土壤滲透性、坡度、用地功能、地下水位等因子對項目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的影響程度,確定影響徑流控制的敏感因子。
(5)片區控制目標的復核與確定:依據步驟(3)下墊面統計結果及步驟(4)模擬結果,反算25個片區的控制體積和對應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具體方法為根據各片區粘質壤土和軟土的比例、各下墊面面積、各下墊面對應的設計降雨量,算出各片區的總控制容積,片區總控制容積除以片區的總面積得出片區單位面積控制降雨量,查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設計降雨量曲線,進而可復核片區年徑流總量控制率。
(6)流域及城市目標復核與確定:依據步驟(5)各分區的雨水總控制容積,核算流域及全市總控制面積,查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設計降雨量曲線,得到全市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此值與根據本底、需求確定的深圳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目標值相比較,若不符合,則相互調整,可調整目標與步驟(4)中的地塊初設指標體系, 重復上述(4)、(5)、(6)步驟,最終使目標與核算結果相接近。
在上述方法中,忽視了河網水系、水庫、濕地的調蓄和滯留能力,是偏源頭的核算與分解思路,適合深圳這種基礎設施較為完善、雨源型河流(河網密度低、水面率低、河道滯蓄能力弱)的城市;其他城市在應用時,可以適度考慮城市水系特點,適度考慮水系在片區、流域、城市不同尺度的滯、蓄貢獻。
7、海綿措施的規劃與落實方法
海綿城市規劃主要是為了解決問題,明確目標,因此措施規劃可以按照水生態、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等方面深入細化,再匯總優化。
(1)水資源利用系統規劃
結合城市水資源分布、供水工程,圍繞城市水資源目標,嚴格水源保護,制定再生水、雨水資源綜合利用的技術方案和實施路徑,提高本地水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增強供水安全保障度。
明確水源保護區、再生水廠、小水庫山塘雨水綜合利用設施等可能獨立占地的市政重大設施布局、用地、功能、規模。復核水資源利用目標的可行性。
(2)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
對城市水環境現狀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確認屬于黑臭水體的,要根據《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的要求,結合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的《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明確治理的時序。黑臭水體治理以控源截污為本,統籌考慮近期與遠期,治標與治本,生態與安全,景觀與功能等多重關系,因地制宜的提出黑臭水體的治理措施。
結合城市水環境現狀、容量與功能分區,圍繞城市水環境總量控制目標,明確達標路徑,制定包括點源監管與控制,面源污染控制(源頭、中間、末端),水自凈能力提升的水環境治理系統技術方案,并明確各類技術設施實施路徑。要堅決反對以恢復水動力為理由的各類調水沖污、河湖連通等措施。
對城市現狀排水體制進行梳理,在充分分析論證的基礎上,識別出近期需要改造的合流制系統。對于具備雨污分流改造條件的,要加大改造力度。對于近期不具備改造條件的,要做好截污,并結合海綿城市建設和調蓄設施建設,輔以管網修復等措施,綜合控制合流制年均溢流污染次數和溢流污水總量。
明確并優化污水處理廠、污水(截污)調節、濕地等獨立占地的重大設施布局、用地、功能、規模,充分考慮污水處理再生水用于生態補水,恢復河流水動力,并復核水環境目標的可達性。
有條件的城市和水環境問題較為突出的城市綜合采用數學模型、監測、信息化等手段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加強實施管理。
(3)水生態修復規劃
結合城市產匯流特征和水系現狀,圍繞城市水生態目標,明確達標路徑,制定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的管控分解方案、生態岸線恢復和保護的布局方案,并兼顧水文化的需求。明確重要水系岸線的功能、形態和總體控制要求。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中的要求,加強對城市坑塘、河湖、濕地等水體自然形態的保護和恢復,對全市裁彎取直、河道硬化等過去遭到破壞的水生態環境進行識別和分析,具備改造條件的,要提出生態修復的技術措施、進度安排,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彎曲河岸線,恢復自然深潭淺灘和泛洪漫灘,實施生態修復,營造多樣生境。通過重塑自然岸線,恢復水動力和生物多樣,發揮河流的自然凈化和修復功能。
(4)水安全保障規劃
充分分析現狀,評估城市現狀排水能力和內澇風險。
結合城市易澇區治理、排水防澇工程現狀及規劃,圍繞城市水安全目標,制定綜合考慮滲、滯、蓄、凈、用、排等多種措施組合的城市排水防澇系統技術方案,明確源頭徑流控制系統、管渠系統、內澇防治系統各自承擔的徑流控制目標、實施路徑、標準、建設要求。
對于現狀建成區,要以優先解決易澇點的治理為突破口,合理優化排水分區,逐步改造城市排水主干系統,提高建設標準,系統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
明確調蓄池、滯洪區、泵站、超標徑流通道等可能獨立占地的市政重大設施布局、用地、功能、規模。明確對豎向、易澇區用地性質等的管控要求。復核水安全目標的可達性。
有條件的城市和水安全問題較為突出的城市綜合采用數學模型、監測、信息化等手段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加強實施管理。
8、納入法定規劃體系要點
需要明確如何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規劃內容分層級、分步驟地納入到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的相關要求,特別是突出“總規定目標、控規定指標”的原則,將海綿城市相關目標要求變成各層級規劃的有機組成部分。
(一)在總規層面,海綿納入的要點包括:
(1)將海綿城市生態空間格局納入總規四區劃定中,落實保護優先的原則,科學分析城市規劃區內的山、水、林、田、湖等生態資源,尤其是要注意識別河流、湖泊、濕地、坑塘、溝渠等水生態敏感區,并納入城市非建設用地(禁建區、限建區)范圍。
(2)規劃指標體系構建。將包括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與海綿城市相關的指標,納入到城市總體規劃的指標體系中;并根據城市發展目標,分別提出各類指標近、中、遠期的目標值。
(3)用地空間布局。合理規避城市內澇高風險區,確需安排用地的,應避開學校、醫院、政府辦公、交通主干道等重要用地類型;因地制宜的布局泵站、城市雨水調蓄設施和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設施,并注意落實相關用地需求。
(4)豎向規劃。尊重自然本底,結合地形、地質、水文條件、年均降雨量及地面排水方式等因素合理確定城市豎向,并與防洪、排澇規劃相協調。應預留和保護重要的雨水徑流通道。
(5)藍線、綠線劃定。綜合考慮自然山水生態格局,分析城市規劃區內的河湖、坑塘、溝渠、濕地等水面線位置以及水體消落帶的分布,提出藍線控制的寬度,科學劃定城市藍線和綠線,保護城市河湖水系及其周邊對于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水環境保障有重要作用綠地。
(二)在控規層面,海綿納入的要點包括:
(1)明確各地塊的海綿城市控制指標。將總體規劃中的控制指標細化,根據城市用地分類的比例和特點,分類分解細化各地塊的海綿城市控制指標。
(2)合理組織地表徑流,不得人為破壞匯水分區。統籌協調開發場地內建筑、道路、綠地、水系等布局和豎向,使地塊及道路徑流有組織地匯入周邊綠地系統和城市水系,并完善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和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系統,充分發揮海綿城市設施的作用。
(3)統籌落實和銜接各類海綿城市設施。合理確定地塊內的海綿城市設施類型及其規模,做好不同地塊之間設施之間的銜接,合理布局規劃區內占地面積較大的海綿設施。
(4)落實海綿城市相關基礎設施的用地,包括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生態設施規劃。綜合水環境、水生態、水安全、水資源等控制要求,確定重大工程設施布局、規模,如污水處理廠、集中式調蓄池的規模布局及水處理標準,確定截污干管等工程設施的布局。綜合水環境、水生態、水安全、水資源等控制要求,確定生態設施,如大型公園綠地、濕地的規模及布局,并提出建設要求。
9、評估與監測方法
海綿城市建設需要按照“一套評估指標體系、一套標準化軟件、一套硬件支撐體系和一套規范的規劃管控制度”的要求,明確監測評估考核的體系。在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過程中,需要明確具體的評估監測方案,需要明確區域總體和不同對象的監測要求和設備需求,明確監測設備選點和監測數據要求。同時,明確一體化管控平臺建設的要求,提出便于海綿城市管理的一體化管控平臺建設方案,應包括軟件平臺建設方案、監測方案、后期數據發布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為后期進行一體化管理平臺建設提供技術基礎。
在監測方案制定時,可按照城市、水系、管網、小區等層次布置設備,同時,在監測指標選擇時,也要對在線監測和離線檢測進行具體要求。
三、規劃成果與實施建議
1、成果組成
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成果應包括規劃文本、說明書、圖集以及相關必要的專題研究報告等。成果的表達應當清晰、準確、規范。
(1)規劃文本是規劃中最簡練、最重要的文字說明,應簡明扼要的描述專項規劃中的結論內容,方便本地規劃主管部門使用。文本正文應以條款的形式表達,內容包括規劃的所有結論、指標和管控要求。文本的行文要求精煉、準確,通過使用“須、應、宜、可、嚴禁、不宜、不得”等文字,明確規劃的嚴肅性和約束性,一般不需要展開解釋。
(2)規劃說明書是技術性文件,是對規劃文本的說明,應采用說明或議論文體。說明書應包括規劃各階段研究分析、方案比較和重大問題論證等主要內容,并對規劃文本進行解釋和說明。說明書撰寫要求邏輯清晰、條理分明、推理嚴謹、數據詳實、論證充分、語言準確。通過插圖、配表、專欄等形式,增強說明書的可讀性。
(3)規劃圖紙應與規劃說明書內容相符合,內容清晰、準確;圖紙范圍、比例、圖例等應保持一致。主要的圖紙名稱和內容要求如下表所示。
為保障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質量,應保障編制經費。根據我們幾家單位的規劃編制經驗,綜合考慮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要求的深度,應達到的質量、投入的人員、模型以及服務評估等要求,在相關專項規劃基本完善的前提下,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不包括海綿城市詳細規劃)編制收費單價應該為2-3萬元/萬人或萬元/平方公里。規劃取費可根據城市規模、工作基礎、難度、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和業績以及規劃編制團隊的綜合能力進行浮動。規劃人口規模不足100萬人的城市應適當提高單價。海綿城市詳細層面的專項規劃建議參照控制性詳細規劃標準收費。
我們倡議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質保量完成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反對惡意低價承攬規劃編制。
2、規劃實施
(1)納入現有城市規劃編制體系
編制或修編城市總體規劃時,將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徑流污染控制率、排水防澇等相關指標和內容納入總體規劃,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中明確需要保護的自然生態空間格局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空間開發管制的要素之一。
編制或修編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參考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中確定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和徑流污染控制率等內容,并根據控規建設用地情況,確定各地塊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和徑流污染控制率等指標,確定市政設施的綜合功能。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確定的管控分區應作為指標調整的剛性邊界,即應在管控分區指標不調整的情況下,建立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地塊指標的動態調整機制。
(2)通過其他專項規劃落地
在各層級新編的水系規劃、綠地系統、豎向系統、排水防澇、道路建設等規劃中,應優先將海綿城市相關指標納入編制方案;在對已編制規劃進行整合或修編時,須增加海綿城市內容。
1)城市水系規劃
城市水系規劃應在水系保護、水系利用、水系新建、涉水工程協調等方面落實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的相關要求。
a.基礎研究與評價
分析水系在流域、城市、生態體系中的定位和作用,明確水面率、水系連通、水安全、水環境、水生態等方面的現狀及問題。
b.水系保護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的水面率目標,明確受保護水域的面積和基本形態。保護水體完整性,進行藍線劃定,并提出控制要求。
c.水系利用
統籌水體、岸線和濱水區之間的功能,在促進城市水系多功能復合利用的同時,盡量保護與強化其對雨水徑流的自然滲透、凈化與調蓄功能,優化城市河道、湖泊和濕地等水體的布局,并與其他相關規劃相協調。
岸線利用應體現保護優先的原則,劃定生態岸線,并對受破壞的岸線進行生態修復。
在生產性、生活性岸線周邊,應結合地塊開發功能及建設形態,合理布局植被緩沖帶,優先采用自然岸線。
d.規劃新建水系
新增水體應兼顧城市排水防澇及景觀功能,并考慮周邊地塊的雨水徑流控制要求。
e.涉水工程協調
應與給水、排水、防洪排澇、水污染治理、再生水利用、道路等工程進行綜合協調,以促進城市水系的保護和提高城市水系的利用效率,減少各類涉水工程設施的布局矛盾。
2)城市綠地系統規劃
城市綠地應明確海綿城市開發的控制目標,在滿足生態、景觀、游憩、安全等功能的基礎上,通過合理的豎向設計,優化布局海綿設施,實現復合生態功能。
a.提出不同類型綠地的海綿建設控制目標和指標。根據綠地的類型和特點,明確公園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其他綠地等各類綠地的規劃建設目標、控制指標(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年徑流污染控制率和調蓄容積等)和適用的海綿設施類型。
b.合理確定城市綠地系統海綿設施的規模和布局。應統籌水生態敏感區、生態空間和綠地空間布局,落實海綿設施的規模和布局,充分發揮綠地的滲滯、調蓄和凈化功能。
c.城市綠地應與周邊匯水區域有效銜接。在滿足綠地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合理確定周邊匯水區域匯入水量(即客水),提出客水預處理、溢流銜接等安全保障措施。通過平面布局、豎向控制、土壤改良、選配植物等多種方式,將海綿設施有機融入到綠地景觀塑造中,以優美的景觀外貌發揮綠地滯留、消納、凈化雨水徑流的作用。
在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指導下,規劃設計城市綠地類建設項目時,應注意:
a.發揮雨洪調蓄作用綠地中植物的選擇應關注植物內在的生態習性以及立地條件(光照、土壤、水分)的契合度,符合園林植物種植及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技術要求。通過合理設置綠地下沉深度和溢流口高度,改良土壤、增強土壤滲透性能,配置適宜的鄉土植物和耐水濕植物,從而發揮綠地最佳的生態功能和景觀效果。
b.合理設置預處理設施。徑流污染較為嚴重的地區,可采用初期雨水棄流、沉淀、截污等預處理措施,在雨水徑流進入綠地前截流凈化部分污染物。
c.充分利用多功能調蓄設施調控雨水徑流。有條件地區可布局濕塘、雨水濕地等海綿設施,調蓄超標降雨。
3)城市豎向規劃
城市豎向規劃應結合地形、地質、水文條件、年均降雨量及地面排水方式等因素合理確定,并與防洪、排澇規劃相協調。
a. 明確排水分區的主要坡向、坡度范圍。
b. 通過豎向分析確定各個排水分區主要控制點高程、場地高程、坡向和坡度范圍,并明確地面排水方式和路徑。
c. 識別出城市的低洼區、潛在濕地區域。
d. 提出豎向規劃優化設計策略;以減少土方量和保護生態環境為原則,宜優先劃定為水生態敏感區,列入禁建區或限建區進行管控。
e. 識別出易澇節點,對道路控制點高程進行優化設計。銜接超標雨水通道系統的規劃設計。
f. 統籌城市涉水設施的豎向。
4)城市排水防澇規劃
城市排水防澇是海綿城市的重要組成。城市排水防澇綜合規劃在滿足《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GB50318)、《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等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應明確海綿城市的建設目標與建設內容。
a.明確年徑流總量控制目標與指標。通過對排水系統總體評估、內澇風險評估等,明確年徑流總量控制目標,落實城市總體規劃中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并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進行銜接。
b.確定徑流污染控制目標及防治方式。應通過評估、分析徑流污染對城市水環境污染的貢獻率,根據城市水環境的要求,結合懸浮物(SS)等徑流污染物控制要求確定多年平均徑流總量控制率,同時明確徑流污染控制方式并合理選擇海綿設施。
c.明確雨水資源化利用目標及方式。應根據水資源條件及雨水回用需求,確定雨水資源化利用的總量、用途、方式和設施。
d.源頭海綿設施應與城市雨水管渠系統或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系統相銜接,共同發揮作用。最大限度地發揮源頭徑流減排雨水系統對雨水徑流的滲滯、調蓄、凈化等作用。
e.優化海綿設施的平面布局與豎向控制。應利用城市綠地、廣場、道路等公共開放空間,在滿足各類用地主導功能的基礎上合理布局海綿設施。
f.結合易澇點分析、排水管網豎向規劃和雨水回用,進行雨水調蓄規劃布點及規模設置,并協調好各市政設施的地下空間使用。
5)城市道路交通規劃
城市道路是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載體,在城市道路交通專項規劃中要保障交通安全和通行能力的前提下,盡可能通過合理的橫、縱斷面設計,結合道路綠化分隔帶,充分滯蓄和凈化雨水徑流。
a.確定各等級道路源頭徑流控制目標。充分利用城市道路自身及周邊綠地空間落實海綿設施,結合道路橫斷面和排水方向,利用不同等級道路的中分帶、側分帶、人行道和停車場建設下沉式綠地、植草溝、雨水濕地和透水鋪裝等海綿設施,通過滲滯、調蓄和凈化等方式,實現道路源頭徑流控制目標。
城市道路中非機動車道、人行道、步行街、停車場可采用透水鋪裝。
市區路段道路、郊區公路應利用道路隔離帶、周邊綠地,建設下沉式綠地、植草溝、雨水濕地等設施。
下穿式道路應利用周邊場地,結合匯水區建設調蓄設施。
b.協調道路與周邊場地豎向關系,充分考慮道路紅線內外雨水匯入的要求,通過建設下沉式綠地、透水鋪裝等海綿設施,提高道路徑流污染及總量等控制能力。
c.提出各等級道路源頭海綿設施類別、基本選型及布局等內容,合理確定源頭徑流減排雨水系統與城市道路設施空間銜接關系。
(3)融入現有規劃管理體系
應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中的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嵌入法定圖則等關鍵管理層次中,進而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依法納入土地出讓和“一書兩證”的審查審批過程中。
1)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應明確海綿城市的建設控制要求。
國土部門在制定地塊出讓用地條件時,應在土地出讓公告或合同中增加海綿城市建設的規劃設計條件及控制要求。
2)在“一書兩證”發放中落實海綿城市的建設要求。
銜接“一書兩證”的表達方式,在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發放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應加入年徑流總量控制等指標及管控要求。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階段,應核算海綿設施及其組合系統設計內容是否滿足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要求。對于不滿足強制性指標要求的,不予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細化規劃審查方法
方案設計技術審查時,應增加海綿城市相關內容的技術審查。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內容的審查,應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牽頭,并由建設、市政、園林、水務、環保、交通等相關部門配合完成。
規劃審查方法要定量化和模型化,推薦通過建立準確的、易操作的計算機模型對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進行核算,審查指標測算結果是否達到規劃設計條件中給定的目標要求。
(5)強化施工及驗收管理要求
施工圖審查中,應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作為重要的審查內容。委托第三方完成施工圖審查的,應明確要求第三方審查專家中有涉及海綿城市建設的相關專家;規劃、建設、市政、園林、水務、環保、交通等相關部門應參與審查工作。施工圖審查合格和招投標工作按要求完成后方可按規定核發施工許可證。
施工許可發證機關應當建立頒發施工許可證后的監督檢查制度,對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未按海綿城市的建設要求進行精細化施工的,應及時予以糾正。參與的相關責任主體應按規定履行各自職責,全過程監督施工過程,確保工程施工完全按照設計圖紙實施。
海綿城市建設各項隱蔽工程施工前,相關責任主體必須組織驗收檢查,并針對工程具體施工情況組織階段性驗收,形成書面驗收意見。工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各方責任主體進行竣工驗收,對工程實體質量和施工技術資料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在竣工驗收報告中指明海綿工程的相關情況。
工程運行后,可進行實施效果驗收。選擇典型降雨場次,對海綿設施的降雨徑流傳輸過程進行監測。結合實測的降雨數據,構建雨水系統模型,對設施運行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進行校核。
根據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的階段性,在工程規劃建設的不同階段(規劃設計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運行階段),可采用不同的驗收方案。
在規劃設計階段,考慮項目沒有實施,主要采用模型方法復核;
在施工階段,主要采用抽查等方式復查,并輔助以模型進行輔助優化;
在竣工驗收階段,可以分為兩次驗收,一次為竣工后隨主體工程的驗收,主要驗收設施質量;然后在竣工后一個雨季通過監測進行驗收,并與計算模型相復核,以確定項目是否滿足管控目標要求。
3、區域雨水排放制度試點構建
區域雨水排放管理以地塊為對象,以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可能涉及徑流污染控制率、峰值流量等)為核心控制要求。
管控單元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應在城市總體規劃階段研究確定,在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分解落實到地塊,并作為前置條件納入城市規劃許可嚴格實施。
【應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確定各管控單元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控制目標(徑流總量和水質的控制要求等)。應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將所在區域的徑流總量控制目標分解為建筑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公園綠地的徑流總量控制指標,并納入地塊規劃控制指標。】
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地塊年徑流總量率等控制指標,原則上不得降低。確需降低的,必須進行專項論證補償原指標的技術措施,經規劃主管部門審批才可以調整。補償原指標的技術措施費用由項目業主承擔。
在建設項目土地出讓和劃撥環節,國土主管部門應將地塊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作為規劃條件的重要內容。
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環節,規劃主管部門應重點審查地塊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的落實情況,并將結論納入許可證。
在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環節,審圖機構應重點審查地塊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對應的相關工程設施的設計,并出具評價結論。
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環節,規劃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技術審查機構)應審查相關工程設施的設計落實情況,并將結論納入許可證。
在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環節,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對相關工程措施作為重點審查。
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環節,應當寫明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的落實情況,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做重點審查。
業主單位或運營管理單位應加強對海綿城市相關設施的運行維護,保障設施的正常運行;排水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相關工程措施的檢查和績效評估。
各地方政府可根據建設工程年徑流控制率等指標的超額實現程度,試點采取資金獎補、榮譽授予、容積率或綠化率獎勵、排放權交易等多種方式激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鼓勵建設項目業主提升海綿城市工程措施規劃建設水平。
《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既要補短板,又要落實新理念,還要指導實施,對我們的工作思路、方法、成果落實都提出了全面的挑戰,我們倡議全國的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行動起來,不斷通過實踐豐富、提升、完善規劃編制方案和理念,全面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系統解決城市水問題,實現城市規劃建設方式的轉型,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
來源:給水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