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土十條”發布啟動了土壤污染治理市場,對污染地塊和耕地安全利用率提出了目標。2017年6月,《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提交人大常委會一審,并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提速,進入程序后期,有望在17年底18年初出臺。《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也已于今年7月1日起開始正式施行。
此外,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已于2016年四季度啟動前期準備,將在2018年開展全面普查,“十三五”土壤修復市場空間預計達到3050億,土壤修復市場爆發在即。
據《中國土壤修復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土壤修復行業將是“十三五”期間發展空間最大的環保細分行業,市場空間高達4.6萬億元。且受環境治理的長期性要求,土壤修復行業有望保持較長時間的高景氣度,未來市場規模將進一步擴大。
資本與法律短板正在補齊
不過,現階段,資金問題是土壤修復行業面臨的一大難題。目前土壤修復資金主要來自于政府,其次是污染企業和土地開發商,包括產業農業化開發商和房地產開發商。然而,依靠政府主導的資金投入無疑使得行業發展受到財政政策特別是財政負擔影響。
資金缺乏造成了土壤污染治理的巨大隱患,對于一些效益本來就不是很好的企業來說,這就造成了很多企業都止步于檢測這一階段,由于花費巨大,不少企業對于檢測數據不認可,或者擱置不動,或者通過非合理非正規方式出具一個合格的報告。
雖然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已經開始提速,但截至目前,中國仍然缺乏健全而高效的土壤環境管理法規和政策體系,基于風險的環境管控基礎條件短板依然明顯,在各相關部門協調監管,土壤修復監管綜合素質水平,以及各級環保部門土壤環境監管的機構、人員、設施和基礎數據等方面仍需加強和提高。
專家聲音:構建責任追究制度
業內專家指出,急需建立健全可持續土壤修復體系。要構建富有成效的土壤修復監管機制,應加大相關法規政策的執行力度。要創新工程監理與環境監理并行的雙監理機制,注重環境風險管控,阻止污染物再次遷移轉換。
還要構建并嚴格執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出臺并落實有關責任追究辦法。并構建土壤修復企業環境信用體系,放寬市場準入,嚴格市場退出,實行多部門聯動激勵懲戒,將社會責任感不強、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綜合信用差的從業單位名單向社會公開,有的要永遠逐出土壤修復市場。
由此可見,作為綜合性強、技術含量高和政府引導性強的實體經濟模塊,土壤修復產業需打通土壤修復產業化瓶頸和約束條件、合理化調整土壤修復產業組分的權重比例、制度化土壤修復產業健康發展的評估考核、營造利于進入土壤修復產業的外部環境、健全有效預防土地污染的管理機制,以實現土壤修復產業的快速發展。
PPP模式激發企業活力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離不開涵蓋土壤環境調查、分析測試、風險評估、治理與修復工程設計和施工等環節的成熟產業鏈,我們期待在這一領域形成若干綜合實力雄厚的龍頭企業和一批充滿活力的中小企業。”環保部土壤環境管理司司長邱啟文說。
隨著國內PPP模式的來臨,修復產業的PPP模式為行業發展帶來更多的創新思路,以“特許經營、購買服務和股權投資”三種方式的政企合作能有效緩解政府財政壓力,并通過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撬動社會資本的投入,讓社會資本融合到修復產業中,是未來我國積極探索的盈利模式。
來源:中地泓科 土壤地下水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