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場地基本情況
番禺區大石華盛五金廠地塊升級改造項目地塊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大石街迎賓路354號,地塊中心經緯度為N 23°1′22″、E 113°19′33″,占地面積1.7039萬m2。項目地塊原為農田,1998年原廣州番禺大石華盛五金廠從番禺市國土局以協議出讓方式取得該地塊房地產權并投資建廠,主要生產鋁天花吊頂、鋁天花板、鋁扣板吊頂等產品,原廣州番禺大石華盛五金廠2013年華盛五金廠全廠停產搬遷,項目地塊房地產權轉讓給廣州啟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項目地塊土地使用權人廣州啟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將項目地塊申報列入“廣州市2016年城市更新項目和資金計劃”、“廣州市番禺區2016年第二批次實施計劃舊廠改造”項目——番禺區大石華盛五金廠地塊升級改造項目,擬由舊廠房更新為商業用地(B1)、公園綠地(G1)、道路用地(S1)等,其中:商務商業用地總面積1.2760萬m2,占地塊面積74.89%;配套的公益性用地4279m2(包括公園綠地、道路用地及河涌水域)。
廣州啟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委托新地環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對項目地塊開展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為場地再開發利用及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2. 主要工作過程及調查內容
新地環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新地環境”)接受委托后,嚴格按照《廣州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修復、效果評估文件技術要求的通知》(穗環辦〔2017〕149號)等相關要求開展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等場地環境調查工作,其中采樣采集和分析檢測由廣東貝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新地環境于2018年4月8日~17日對場地土壤及地下水進行了初步調查采樣工作,并于2018年5月提交了《番禺區大石華盛五金廠地塊升級改造項目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報告》。2018年10月,環保局對提交的調查報告提出了修改反饋意見,新地環境根據環保局及省監測站的意見修改了調查報告,報告提交后于當月23日參加了該項目調查報告的專家評審會,在評審意見中,專家提出該場地需要對現狀污染物疊加進行分析,并根據污染物識別結果補充采樣點。因此,新地環境在項目評審后對場地現狀污染物進行了現場踏勘及資料收集,并于2018年12月21日~24日進行了補充調查采樣工作。
按照《廣州市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修復、效果評估文件技術要點》等相關要求,本次調查在項目地塊內共設置土壤監測點17個,監測點位重點關注地下管線、埋地設施、化學品儲存及裝卸區、危廢儲存區、生產裝置區、新增污染車間等可疑污染區域,在場地外北部100m的硃砂崗設置1個土壤對照點,土壤采樣點采樣深度為5m~8m,每個監測點采集4~5個土壤樣品。在項目地塊設置5個地下水監測井,同時在項目地塊上游設置1個地下水對照井,監測井及對照井深度為5m~8m。共采集79個土壤樣品(初次調查采集土壤樣品56個,補充調查采集土壤樣品23個)、6個地下水樣品。
初次調查土壤分析指標包括:pH,氰化物,氟化物,8種重金屬(鎘、汞、砷、鉛、鉻、鎳、鋅、銅),總石油烴(TPH),64項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40項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18項PCBs。補充調查土壤分析指標包括:重金屬7項,VOCs27項,SVOCs11項,總石油烴(TPH),PCBs18項。地下水分析指標包括:pH,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氰化物,氟化物,揮發酚,LAS,高錳酸鹽指數,硝酸鹽,亞硝酸鹽,氨氮,氯化物,硫化物,重金屬8項(鎘、汞、砷、鉛、六價鉻、鎳、鋅、銅),石油類,57項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3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
3. 調查結果與結論
在2018年4月初次調查中,除碘甲烷、正丙苯、仲丁基苯外,項目地塊各土壤監測點土樣中氰化物、氟化物、8種重金屬(鎘、汞、砷、鉛、鉻、鎳、鋅、銅)、總石油烴(TPH),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PCBs等本次調查分析的各項指標均未檢出或低于本報告所采用的風險評價篩選值。目前國內及美國均未定制土壤中碘甲烷、正丙苯、仲丁基苯風險篩選值。各監測點土樣中,碘甲烷、正丙苯、仲丁基苯等均有檢出、但濃度較低,其檢出濃度最大值依次為0.323mg/kg、0.0031mg/kg、0.0026mg/kg。
在2018年12月補充調查中,土壤樣品中重金屬鎘、砷、鉛、汞、鎳、銅,石油烴濃度,各項VOCs、SVOCs類有機指標以及多氯聯苯指標均未檢出或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土壤風險篩選值。
除pH、高錳酸鹽指數、氨氮、氯化物外,項目地塊各監測井水樣中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氰化物、氟化物、揮發酚、LAS、硝酸鹽、亞硝酸鹽、硫化物、重金屬7項(鎘、汞、鉛、六價鉻、鎳、鋅、銅)、石油類、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等檢測分析的各項指標均未檢出或低于本報告所采用的風險評價篩選值。
監測井MW5地下水樣品pH為6.41,略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 -2017)中Ⅲ類標準(pH為6.5~8.5)。監測井水樣高錳酸鹽指數濃度為3.8mg/L~58.3mg/L,均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
-2017)中Ⅲ類標準(高錳酸鹽指數濃度限值為3mg/L),超標倍數為1.3~19.4。監測井水樣中氨氮濃度為1.23mg/L~32.1mg/L,均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 -2017)中Ⅲ類標準(氨氮濃度限值為0.5mg/L),超標倍數依次為2.5~64.2。監測井MW3水樣氯化物濃度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 -2017)中Ⅲ類標準(氨氮濃度限值為250mg/L),超標倍數為1.2,其余各監測井水樣氯化物濃度為52.4mg/L~104.0mg/L,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 -2017)中Ⅲ類標準。pH、高錳酸鹽指數、氨氮、氯化物等均為常規地下水水質因子,本項目地塊歷史及現狀生活活動中基本不涉及上述污染物的產生或排放,項目地塊內地下水監測井水樣中pH、高錳酸鹽指數、氨氮、氯化物指標超標可能是由于區域水環境影響所致。
根據《廣東省地下水保護與利用規劃》(粵水資源函〔2011〕377號)、《廣東省地下水功能區劃》(粵水資源[2009]9號)等相關規劃,項目地塊所在區域為珠江三角洲廣州海珠至南沙不宜開采區,且pH、高錳酸鹽指數、氨氮、氯化物等污染物(污染指標)均為常規污染物(污染指標),項目地塊地下水中pH、高錳酸鹽指數、氨氮、氯化物指標超標對人體健康風險較小。
重金屬砷的指標檢測結果顯示,廠區排污口處監測井MW6地下水砷的濃度為0.021mg/L,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 -2017)中Ⅲ類標準(砷濃度限值為0.01mg/L),超標倍數為2.1,其他監測井砷的濃度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 -2017)中Ⅲ類標準。該地下水監測井取得的土壤樣品中,鉆孔深度8m,采集土壤樣品5個,根據檢測結果顯示,該點位土壤所有樣品重金屬砷的濃度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土壤風險篩選值,最大濃度為36.2mg/kg,遠低于篩選值60mg/kg,且該地塊所在區域番禺區土壤砷背景值為40mg/kg,因此判斷該點位地下水砷污染并非來自土壤;根據《廣東省地下水保護與利用規劃》(粵水資源函〔2011〕377號)、《廣東省地下水功能區劃》(粵水資源[2009]9號)等相關規劃,項目地塊所在區域為珠江三角洲廣州海珠至南沙不宜開采區,不宜開采區指由于地下水開采條件差或水質無法滿足使用要求,現狀或規劃期內不具備開發利用條件或開發利用條件較差的區域。根據《廣東省淺層地下水功能區劃成果表》顯示,該地塊所在區域淺層地下水現狀為V類水,地下水功能區保護目標 水質類別維持V類水標準,砷濃度限值為0.05mg/L,廠區排污口處監測井MW6地下水砷的濃度為0.021mg/L,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 -2017)中V類標準。項目地塊所在區域為珠江三角洲廣州海珠至南沙不宜開采區,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開發,且根據《廣東省地下水保護與利用規劃》(粵水資源函〔2011〕377號)、《廣東省地下水功能區劃》(粵水資源[2009]9號)等相關規劃,后期也不會進行地下水的開發利用。
根據場地環境初步調查結果,項目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人體健康風險較小,無需啟動場地環境詳細采樣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
附件:《番禺區大石華盛五金廠地塊升級改造項目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報告》(公示稿)
公示單位:廣州啟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新地環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公示起始時間: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