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達國家已有30年土壤修復經驗,中國起步較晚
超級基金法的建立標志著美國土壤修復行業的興起
受1978年美國紐約州的“拉夫運河污染事故”等環境事故的影響,1980年美國政府頒布了《綜合環境污染響應、賠償和責任認定法案》(簡稱CERCLA)。建立了“超級基金(Superfund)”來管理清理或繳納清理污染土壤的費用,并且將資金用于一些暫時無法進行追償的污染土壤的清理工作。該法案也常被稱為“超級基金法案”。

超級基金資金每年帶來10億美元土壤修復市場
超級基金的經費主要來源三個方面:1.國內生產石油和進口石油產品稅;2.化學品原料稅;3.企業環保稅。1980年初始資金16億,1986年增收企業環保稅,1996年基金擴大至85億。
超級基金針對不同污染情況因地制宜修復
超級基金制度為污染場地建立了“國家優先名錄”(NPL),定期更新。利用場地調查信息,當危險等級分值超過28.5分時,污染場地被列入NPL。當修復場地穩定達標后,可從NPL中刪除。
美國對中國土壤修復市場借鑒意義重大
對中國土壤修復市場的借鑒意義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面:
? 完善土壤污染治理法律體系。
? 拓寬資金來源渠道,設立土壤污染治理專項基金。
? 促進公眾參與基金監督管理。
美國土壤修復技術多樣
針對美國1982-2005 年間的977項土壤修復項目進行統計,技術使用比例如下圖所示。
近幾年多相萃取和化學處理技術受到更多關注,而焚燒技術因可能產生二次污染越來越少被采用。
常用土壤修復技術多樣
污染土壤修復方法雖多,但部分技術因修復周期、二次風險、或其他限制條件而不適宜在工業污染場地中使用。

僅就土壤修復行業而言,中國比美國落后幾十年
與美國相比,我國的土壤修復技術發展遠遠領先于我國的土壤修復市場發展。 與發達國家對比,我國土壤修復技術研究仍有差距。
生物修復為未來技術發展趨勢
對美國1982-2005
年間運用創新土壤修復技術的項目進行統計得出,生物修復、多相萃取和化學處理技術是運用創新技術的主要組成部分,近幾年多相萃取和化學處理技術的運用也正逐漸增多。

日本土壤修復開始于40年前

日本土壤修復市場十萬億
從1991年土壤環境標準制定開始,超過土壤污染對策法指定標準或超過土壤環境標準的案例數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
近年來,日本土壤污染市場從2000-3000億日元/年增長到7000-10000億日元/年。日本潛在污染場地93-200萬處,調查修復投入約在13-30萬億日元以上。

歐洲土壤修復開始于30年前,市場空間幾十萬億
據估計,歐洲每年約有21.1億歐元用于土壤修復,約有350萬塊土地受到污染威脅,50萬塊土地受到嚴重污染而需要治理。歐洲各國根據本國國情,所采用的土壤修復技術存在明顯的較大差異。

歐洲各國土壤污染治理方式大同小異
來源:申萬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