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全國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白銀市屬規劃的138個重點保護區之一。經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研究白銀市上報的《關于上報白銀歷史遺留含鉻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報告》,同意建設白銀歷史遺留含鉻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建設規模及內容為修復土壤總量275925.4立方米、修建防污染擴散工程、新建處理車間1座,藥劑室1座、修建土壤暫存處1個以及道路、電力、用水、配套設備、藥劑等輔助工程。
據甘肅省發改委披露,財政部、環保部下達白銀市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3億元。由于目前我國土壤污染治理相關技術、路線多在探索、試驗階段,尚未有十分成熟的技術,甘肅省發改委建議白銀市進一步優化比選治理技術方案,補充完善工程技術方案的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論證,保證工程建設達到重金屬污染土壤治理效果,并確保工程實施過程及完工后不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甘肅白銀因礦建企,因企設市,白銀市因銅產量位居全國前列而被稱為中國銅城,是我國土壤重金屬污染較重的地區,大量含有銅、鋅、鎘、鉻等重金屬的酸性廢水造成當地7000多畝農田受到重金屬污染。在國家和甘肅省的大力支持下,近年來白銀市盡最大努力地一直治理著土壤重金屬污染。
附: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白銀歷史遺留含鉻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來源:甘肅省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白銀市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上報白銀歷史遺留含鉻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報告》(市發改環資﹝2015)674號)收悉。根據《全國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白銀市屬規劃的138個重點保護區之一。該工程符合《白銀市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十二五”規劃》,對解決歷史遺留含鉻土壤污染治理,有效消除白銀區環境隱患,保障環境安全等均有積極作用。在參考甘肅省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關于上報白銀歷史遺留含鉻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評估報告》(甘投評審〔2015〕234號)的基礎上,經研究,原則同意建設白銀歷史遺留含鉻土壤污染治理工程。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法人
項目名稱:白銀歷史遺留含鉻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項目法人:白銀市昌元化工有限公司
二、建設規模與主要建設內容
本工程在白銀昌元化工有限公司廠區周邊(包括廠區北側、西南側、南側以及廠區東南側與鐵路相隔區域)進行含鉻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建設規模及內容為修復土壤總量275925.4立方米、修建防污染擴散工程、新建處理車間1座,藥劑室1座、修建土壤暫存處1個以及道路、電力、用水、配套設備、藥劑等輔助工程。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本項目估算總投資16405萬元。資金來源:通過申請國家補助、市縣配套和項目法人自籌等多渠道籌措解決。
四、招標投標
根據《甘肅省招標投標條例》規定,本項目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監理等單位的選擇和主要設備及重要材料的采購,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公開招標。具體招標事項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下一步建議項目單位按照《甘肅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投資項目初步設計等審批權限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按照程序開展初步設計、招投標等工作,并報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白銀市要高度重視,對工程建設負總責,制定工作計劃,明確相關責任。
二是由于目前我國土壤污染治理相關技術、路線多在探索、試驗階段,尚未有十分成熟的技術,因此建議白銀市進一步優化比選治理技術方案,補充完善工程技術方案的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論證。補充完善工程總體設計方案。進一步合理論證和確定工程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保證工程建設達到重金屬污染土壤治理效果,并確保工程實施過程及完工后不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是財政部、環保部已印發《關于下達2015年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示范資金的通知》(財建〔2015〕311號),下達白銀市2015年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3億元。建議白銀市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工程建設各項準備工作,在初步設計等后續階段,一定要完善好工程方案,使國家資金發揮應有的效益,并及時將工程建設進展及存在問題報相關管理部門。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12月24日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