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 年,隨著《土壤保護法》生效,荷蘭成為了歐盟成員國中最先擁有土壤保護專門立法的國家。
實際上,荷蘭同時也是歐盟成員國中最早就土壤保護進行立法的國家之一。這部《土壤保護法》其實是1970年就著手起草了,17年后才生效,應該說是一頓有點“晚了”的好飯。
看過《大國崛起》的人都知道,荷蘭是全世界最先享受工業化革命成果的國家之一。當然,他們也最先嘗到了環境污染的切膚之痛。隨著公眾環境意識不斷提高,荷蘭開始關注環境問題。
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加強土壤環境管理,建立了土壤可持續管理利用工作機制,完善了土壤環境管理的法律及相關標準。政府完成了全國土壤污染調查,并向社會公眾開放土壤污染場地數據管理系統和土壤修復決策工具箱,為企業修復土壤提供技術支持。
同時,荷蘭的土壤污染修復技術也日趨成熟,國土面積4.5萬平方公里的荷蘭每年要花費4億歐元修復1500—2000個場地。
荷蘭雖然國土面積僅約4.2萬平方公里,卻擁有能應對多種土壤地下水污染情況的技術。據荷蘭基礎設施和環境部土壤環境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這片小小的國土上土壤和水源類型極為豐富,促使荷蘭人針對性地研發了多種多樣的修復技術。
水在荷蘭的無處不在讓荷蘭人非常“懂得”水,掌握了很多關于水系統的知識。同時,荷蘭人口密度約為400人/平方公里,是世界上人口最密集的國家之一,和我國一樣是“寸土寸金”。
荷蘭在土壤修復方面有著長達30年的經驗。他們不斷地犯錯、試錯,用錯誤鋪就了邁向成熟的階梯,這也讓荷蘭的土壤污染修復技術在歐洲具有很大的影響,成為這個國家的驕傲之一。
荷蘭的土壤環境法規標準所覆蓋的項目很多。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涉及100多種污染物,而且對不同pH值條件下土壤重金屬含量的標準作出了詳細規定。針對多樣化的土壤類型,荷蘭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既有國家的標準,也有地方標準,地方標準比國家標準更為嚴格。
對于建筑物下方、人口密集地、醫院等敏感區域和特殊場所,原位修復的應用
在荷蘭十分常見。電動土壤生物改良法、原位化學氧化法等多種修復技術十分成熟并被廣泛應用。
荷蘭人甚至正在幫助世界人民清潔土壤。荷蘭的專業土壤修復企業每年會從全世界各地運來受污染土壤。經過處理后獲得新生的土壤:會被運往歐洲其他國家和地區,用于港口、公路等設施的建設。
荷蘭土壤修復的成熟還體現在其過程不僅不產生二次污染,尾排的各種物質也不會被浪費。處理過程中產生的熱量會再用于處理土壤,土壤處理過程中產生的高溫熱水則用來清潔運輸污染土壤的船只,甚至在清潔船只過程中產生的一些氣體都可以被重新利用。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學習歐洲土壤修復,讓我們從亞歐大陸橋的最西段——美麗的Holland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