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給水排水》雜志2015年第7期。/原標題:城市藍線規劃的協調性分析/作者: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司馬文卉、龔道孝/配圖來源:深圳規劃局、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為加強對城市水系的保護和管理,促進城市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部于2005年頒布了《城市藍線管理辦法》,將城市藍線定義為城市規劃確定的江、河、湖、庫、渠和濕地等城市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對藍線的保護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并以部門規章的形式賦予其在城市空間管制中的重要地位。2015年初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聯合發文,海綿城市試點申報工作正式啟動,《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中也提出了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的構建方式,其中包括科學劃定藍線,以保護河流、湖泊、濕地、坑塘、溝渠等生態敏感區,體現生態優先的基本原則。
一系列與城市藍線相關的法規及政策頒布以后,我國很多城市劃定了城市藍線,為城市發展過程中有效保護水系提供了規劃依據。然而,藍線并不是在水系外圍畫出的簡單的兩條平行線或是一個圈,藍線的劃定與水系所在的區位、水系功能、周邊的用地性質等因素密切相關,在目前缺乏藍線規劃編制辦法等技術規范的情況下,對藍線的解釋、研究深度、劃定標準也都不盡相同。
1深圳市藍線規劃
深圳是最早編制藍線規劃的城市之一,規劃范圍為深圳市域1 952 km2,藍線的劃定與總體規劃的層次要求一致。藍線劃定對象為全市主要河流,不包括流域面積小于10 km2的一般河流。結合深圳市的實際情況,劃定對象還包括了滯洪區和原水管線。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河道管理條例》等規定的要求,根據深圳市河道流域匯水面積的大小劃分河道等級,確定藍線基本標準。在藍線管理方面,深圳在《城市藍線管理辦法》的基礎上提出了更完善更具體的管理措施,并提出信息系統建設規劃,制定動態更新機制。
2上海市藍線規劃
上海對于藍線劃定標準和藍線管理辦法的探索經歷了近30年的歷程,上海市的規劃用地條件許可中必須附有藍線劃示部門劃定的藍線成果,用地審批時需遵循相關管理規定。上海的藍線規劃與控制性詳細規劃深度一致,是在1∶2 000以上比例尺的地形圖上確定藍線坐標,設置了河道規劃中心線、河口線和陸域控制線3個圖層5條線。河道藍線的控制范圍以水系規劃為主要依據,由平面控制要素、立面控制要素及相關附屬工程(如水閘、泵站等)的控制要素決定,三者結合才構成完整的河道規劃控制線。在編制說明中,除主要編寫分區域、分類、分級編制河道藍線方案的情況,藍線規劃編制協調的過程、內容是其重點。
3北京市藍線規劃
為方便協調五線管理,北京市的藍線規劃是和紅線、黃線、紫線、綠線等其他四線共同完成的。在北京藍線規劃中,首先劃定河口線,在河口線外圍劃定濱河綠線,也就是河道的保護線,濱河綠線內的管理要求即藍線的管理要求。北京五線劃定最突出的特點是對各線的兼容性進行了分析,在各線產生沖突時分別解決并總結出五線協調的基本原則,為其他城市的五線協調規劃提供了很好的經驗。

以上三個城市藍線的劃定各有特點,不難看出,只有針對城市的不同特點和問題,在藍線劃定的層次、劃定對象、劃定標準等方面都深入研究,才能畫出合理的藍線,真正達到科學指導城市建設、保護城市水系的目的。
(來源:《給水排水》雜志官方微信,微信號:wwe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