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伴隨著籠罩在華北和東北地區的霧霾,一場環境保護工作領域內最高級別的對話11月4日在北京召開。環保部、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建部、農業部,這些與環保工作密切相關的部委負責人聚集一堂,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面對面,聽取意見、回答詢問。
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實施至今已將近兩年。今年6月到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就此開展執法檢查。11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對執法檢查報告進行專題詢問,相關部門負責人悉數到場,坦陳應詢。詢問現場,哪些環保話題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相關部門負責人又是如何回應的呢?
陳昌智副委員長主持了專題詢問聯組會議,張德江委員長出席。國務委員王勇代表國務院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
焦點一:如何解決跨行政區域的環境保護問題?
環境保護法規定,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的防治措施。王毅委員提問:在實際操作中缺少跨行政區的法律授權,今后有關部門將建立哪些長效的體制機制來更好地解決跨行政區的流域和區域環境問題?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表示,建立跨行政區的區域、流域的環保機構,實行符合區域和流域生態環境特點規律的防控措施、加強聯防聯控聯治,對改善環境質量、實現環境公平是至關重要的。
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協調配合,在推動區域和流域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逐步明確了建立重點區域、流域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要求。二是推動實施體現區域、流域特點的環境管理模式,包括:規劃方面,環保部牽頭制定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規劃,統籌部署體現區域流域特點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地方環保責任方面,組織開展跨界斷面的聯合監測、污染物跨境的傳輸監測與評估,推動重大項目跨行政區環評會商;執法監管方面,環保部設立六大區域督查中心,負責統籌協調和調查處理區域、流域重大環境問題;經濟政策方面,探索建立多元化跨界補償機制。三是構建完善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先后建立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部際聯席會以及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大氣、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在推動聯防聯控、污染預警會商、統一相關標準、探索聯合執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目前來看,這項工作仍面臨不少困難:一是按行政區域分割管理,導致區域流域環境保護全局性不夠。二是中央、地方以及部門之間的職責關系、事權劃分有待進一步明確。三是現有的協調機制仍較為松散,缺乏強有力的支撐。
為此,中共中央、國務院已經印發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明確提出要完善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的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在部分地區開展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創新試點。另外還要開展建立跨地區環保機構,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的試點。陳吉寧說:“環保部正在牽頭做這兩個試點的方案。目前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方案,正在積極與各部門協調,希望按程序報批之后進行試點的實施。”
下一步,我們將結合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加快完善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的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在部分地區開展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創新試點,努力做到“五個統一”,即: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評、統一監測、統一執法。環保部正在制定跨地區環保機構、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的試點方案,推動形成責任共擔、效益共享、協調聯動、行動高效的區域、流域治理體系。
焦點二:環境質量改善的拐點什么時候能來到?
辜勝阻委員就我國綠色發展的路線圖和時間表提問:人民群眾過去是“盼溫飽”,現在是“盼環保”,過去是“求生存”,現在是“求生態”。我對發改委的提問是,我國綠色發展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如何?環境治理的拐點需要多少年?
發展改革委主任徐紹史回應稱,在編制“十三五”規劃時對環境拐點問題請部分專家和機構做過研究,“就我們國家的排放要到2030年達到峰值。我們在去年年底巴黎氣候變化會議上已經提交了中國的議定書,綠色發展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永遠在路上。”
徐紹史表示,要貫徹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經濟社會綠色發展,首先要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其次要搞好綠色布局,主要是按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基本國策,來搞好空間布局和產業布局;三是推進綠色生產,要引導綠色設計,生產綠色的產品,發展綠色的產業;四是要倡導綠色生活,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五是確立綠色導向,建立生態文明的考核體系。下一步,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做好環保工作,完善促進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落實好大氣、水、土壤三大防治計劃。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環保產業和企業以及項目的融資支持,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加大發行企業的綠色債券。
財政部副部長劉昆就構建與綠色發展相配套的綠色稅收體系問題作了補充發言。據他介紹,財政部主要從兩個方面完善了有關政策措施。一方面,發揮稅收政策對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正向激勵作用,另一方面,發揮稅收政策對消耗資源、破壞環境的約束作用。2016年,人民銀行與財政部共同牽頭,并會同多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推動利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證券、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等政策供給,為綠色發展服務。
焦點三:“毒地”風波如何避免?
相比于看得見的空氣喝得著的水,土壤污染的危害似乎不那么容易被察覺,但是今年4月常州外國語學校學生中毒事件讓人們意識到土壤污染其實離我們很近。王明雯委員就此提問:目前全國土壤污染的總體情況如何?特別是受重金屬污染的耕地及工業污染地塊的治理和用途管控中存在著哪些困難和問題?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何工作打算?
陳吉寧回答:當前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主要困難:一是底數不清,尚未建立起按照污染程度進行分類的農用地清單和污染地塊清單。二是法律法規缺失,尚未出臺土壤污染防治的專項法律,監管無法可依。三是缺乏可操作的標準和規范,技術體系亟待完善。四是監管能力亟需加強。
目前環保部門主要開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會同國土、工信、住建等部門加大對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的監管力度,在預審、環評等環節都有明確要求。二是啟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的試點項目,探索建立不同污染類型的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復技術體系,支持各地開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復和風險管控等工作。三是推動編制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國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這是我們的目標。
下一步,我們將著力推動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動立法進程。二是開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的詳查。三是建立健全相關的標準規范,修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制修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測、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等技術規范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四是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在涉危險化學品、重金屬和其他具有重大環境風險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中,明確要求增加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內容,強化環境準入,嚴防建設項目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五是督促地方完善土壤環境管理制度。
陳吉寧表示,當務之急是做好全國土壤污染狀況的詳查工作。2018年底農用地的污染情況要查明,2020年底前要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污染地塊的分布及其環境風險的情況。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要對嚴重污染的耕地依法進行地類的變更,并科學劃定永久性農田。現在我們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全國推進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工作,今年年底前要基本結束。
有人擔心,這是否會影響國家18億畝的耕地紅線。姜大明回應稱,耕地紅線是有保障的。國家土地第二次調查,我們現在的耕地面積是20億多一點,這里有不穩定耕地,同時也包括幾千萬畝的嚴重污染特別是重金屬污染耕地,“十三五”規劃的耕地總量紅線是18.65億畝,是有保障的。
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陳政高介紹說,在落實國務院“土十條”當中,住建部承擔著許多任務,這些任務歸納起來主要就是“兩個嚴格管控”:第一個嚴格管控,是指嚴格管控已經被污染的工業場地。第二個嚴格管控就是管控空間布局,防止新增土地污染。為了做好這兩個嚴格管控,陳政高透露,住建部正在制定工業污染場地規劃細則,年底就可以發下去,以為各地在今后遵循。
焦點四:如何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埋單”困局?
叢斌委員就環境損害賠償措施提問:環境污染導致了環境本身、他人財產和公民人身等損害,已經成為了一個不爭的事實,我的問題是國務院在環境損害賠償方面有何可行性的具體措施?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指出,我國現行的法律側重的是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導致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賠償,目前只有海洋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了破壞海洋生態的損害賠償問題。
建立健全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完善環境保護責任體系的一個重要舉措。目前來看,仍有兩個主要問題:一是法律規則有待完善,生態環境本身損害的范圍、索賠人和相關工作程序、賠償資金管理方面的立法仍然缺失。第二,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基礎薄弱。
去年11月,中辦國辦印發《生態損害賠償制度改期試點方案》,明確了違法排污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須對生態環境破壞進行賠償。而政府則是主張賠償的權利人。這一方案力圖彌補法律缺失,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埋單”的困局。
目前我們正在開展幾方面工作:一是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改革試點。二是要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鑒定的評估體系。三是配合“兩高”修訂相關的司法解釋。
下一步,我們將配合相關部門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做好試點工作,并且要提出相關的立法建議。二是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環境損害賠償鑒定的評估技術體系。三是做好環境損害賠償相關文件的制修訂工作,特別是配合“兩高”制修訂涉及環境損害賠償的相關司法解釋,推動完善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相關規則。
陳吉寧表示,今年4月國務院進一步確立了吉林等七個省市作為試點省份,目前我們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來全面推動這項改革的試點工作。這項工作明年底要向國務院報告試點情況,并且要提出相關的立法建議。
焦點五:如何加快推進農村環境治理問題的解決?
此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新環保法執法檢查報告指出,當前國內一些地區農村環境問題堪憂,污水、垃圾處理率低,飲用水安全保障不足,畜禽養殖廢棄物有效處理率有待提高……針對上述現象,羅亮權委員提出了“國務院將采取哪些措施加快農村環境治理”的問題。
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表示,針對農業面源污染在類型和成因上具有多樣性與復雜性,在空間分布上具有變異性等特點,農業部統籌農業外源和內源污染防治,持續提高農業資源利用率,努力實現“一控兩減三基本”目標。“一控是指控制農業的用水量和水的質量安全,兩減是減量使用化肥和農藥,三基本就是要在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農膜方面得到基本循環利用。重點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大力推進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爭取到2020年實現化肥用量“零增長”;二是深入推進秸稈地膜綜合利用,爭取到2020年全國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三是加快推進畜禽養殖糞污的綜合利用,力爭到2020年利用率達到75%以上。”
陳吉寧表示,在農村環境問題上環保部和農業部密切合作,堅持城鄉環境治理并重,特別是解決跟農民切身利益相關的突出環境問題。2008年國家出臺“以獎促治”政策,環保部聯合財政部積極推動這項工作,重點是解決農村的飲水安全問題、生活污水問題、垃圾問題和畜禽養殖污染問題,這些都跟農村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關。到去年底中央財政累計投入農村環保專項資金是315億元,7.8萬個村莊開展了綜合整治,直接受益人口達到1.4億人。“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把這項政策進一步擴大,推進13萬個行政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加快建設美麗宜居的鄉村。
下一步,環保部將著力推動:一是分解落實大氣、水、土壤三個十條中有關農村環境治理的目標任務,納入與各省級政府簽署的責任書,督促地方政府守住農村環境質量底線。二是推進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制定實施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三五”規劃,確保完成13萬個建制村的環境綜合整治。三是加大農村環境污染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跨區域的轉移,防止工業污染“上山下鄉”。同時加大城鄉結合部工業污染源的治理,減少對農村環境的影響。四是推動農村環境治理市場化運作,探索建立以“用”為核心、“治、用、保”結合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體系。
焦點六:國務院還將采取哪些措施進一步解決我國環境保護中面臨的問題和困難,加快推進環境質量的改善?
呂薇委員提出問題,國務院還將采取哪些措施進一步解決我國環境保護中面臨的問題和困難,加快推進環境質量的改善?
“下一步,我們將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導向,重點做好以下工作。”國務委員王勇用五大措施回答了呂薇委員的提問。這些措施包括:
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將統籌生產空間、生活空間和生態空間,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推動各地構建科學合理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全力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加強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強化冬季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解決城市黑臭水體等問題,深入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建立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
切實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繼續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加強對地方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
加快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改革。有序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進國家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記錄和違法排污黑名單制度,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積極探索環境治理和保護的市場化機制,建立綠色金融體系,鼓勵各類投資進入環保市場。
著力加強環境法治建設。配合做好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法律制修訂工作。充實基層環境監管執法力量,將環境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序列,統一環境執法人員著裝,保障一線環境執法用車,建立和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環境監管執法體系。
(來源:綜合央廣網、國際在線、法制網、中國環境新聞、世界環境微信公眾平臺等消息)
來源:環境保護 固廢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