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定期發布生態環境指數是珠海市深化生態文明制度改革的內容之一,也是珠海踐行綠色發展的一個創舉。”珠海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生態環境指數包括環境空氣指數、水環境指數、公眾投訴指數等3項內容6大指標,是珠海某個地區一周時間內生態文明和環境宜居建設實際情況的綜合性評價數值。
“3月20日~26日期間,珠海全市生態環境狀況良好,良好區6個,平穩區1個,未出現紅色預警。”珠海市環境宜居委員會日前首次對外公布全市各區的生態環境指數,珠海也由此成為全國首個發布生態環境指數的城市。
“定期發布生態環境指數是珠海市深化生態文明制度改革的內容之一,也是珠海踐行綠色發展的一個創舉。”珠海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生態環境指數包括環境空氣指數、水環境指數、公眾投訴指數等3項內容6大指標,是珠海某個地區一周時間內生態文明和環境宜居建設實際情況的綜合性評價數值。
負責制訂這一指數體系的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張玉環告訴記者,目前國內少數地方進行了生態環境指數的探索,但這些地區的指標多反映自然環境的現狀,珠海的生態環境指數則體現了生態環境的周期特征。
為何會選擇環境空氣指數等3項作為生態環境指數主要指標?張玉環解釋說,呼吸新鮮的空氣,喝上干凈的水,是最基本的生態訴求,公布這兩項指標有利于增強公眾對本區域環境質量的了解,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引入公眾投訴指標則有助于珠海市及下轄各區政府及時發現本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的薄弱環節,及時處理突出的環境問題。
據悉,下一步,珠海將逐步完善指標體系,加入聲環境、生態建設、人居環境、氣象安全等指標,更全面地反映各地區的生態環境狀況。
(來源:中國環境報)